自打1月1日从温哥华回到洛杉矶,天气就没有彻底放晴过。今天早上也是,刚刚享受了两个小时的晴天,天上就又开始出现了大朵大朵棉花糖一样的云朵。
希望今天下午不要下雨。
即使如此,洛杉矶的冬天也十分温暖。在温哥华不可或缺的厚外套,在这边就穿不太住。
据说今年的温哥华算得上是暖冬,即使如此,走在外面的时候寒气沁入头皮的感觉,并不是那种气温真的低到一定程度的干冷,而是海边城市的湿冷——不小心的话,分分秒就会着凉感冒。
相较之下洛杉矶的气温高了十来度,尤其白天,会有“走在外面比屋里还要暖和”的感觉。但到了晚上,就会有从床单冷到被子的感觉,而且早上三四点一定会冻醒一次。夏天的薄被盖两层的策略显然是不管用了,我这次就把之前在卡尔加里盖过的厚被子背到了洛杉矶。
回来之后才发现,之前买的床上四件套,是这边传统的“枕套x2,床笠x1,床单x1”的配置。我一直以为剩下那件没展开的、叠在一起好厚一坨的是被套,把被子铺开了才发现它其实也是张床单。
这可真是谁知道。
想着下次回去再把被套带来,我试着不用被套直接盖,结果说不上的不舒服,而且还是冷。可能被套和被子本身之前因为有隔层,也能保留一部分热空气吧,单盖被子的保暖效能还是差了好多。
于是紧急在亚马逊上下单了被套。毕竟是临时用的,也懒得做研究,就随手买了一套化纤的,然后昨天晚上送到了。颜色比想象的浅一些,是淡淡的青绿,于是我的床上现在就是各种不同shade的绿色堆叠起来——我之前还以为自己是喜欢蓝色系的,现在爱好则好像不经意间漂移了。
一边换被套一边和ChatGPT老师聊天,问它为什么这边的床上四件套有两张床单。它说美国的传统是,铺上床笠,然后床单盖在上面,上面再铺一层被子。被子和人体不接触,床单禁脏,可以经常换洗——简单来说,就是宾馆常见的那套铺床法:被子底下永远衬一张单子;铺床的方法也是,先把床笠抻平,然后铺上床单,叠上毯子或被子(duvet or comforter),最后把床单头翻过来盖住,床头再搭一堆枕头。晚上睡觉的时候,人直接钻进单子底下。
然而这和我从小学到的叠被法完全不同。从小开始,早期叠被的方法都是:将被子翻过来,然后左一下右一下折成近似三折的结构,两头向里,然后折成一个类似于“官”字下半部分的结构放在床头,再摞上枕头,放到床头——或者说,就是军队豆腐块儿那套碟法,只是叠不出棱角罢了。晚上睡觉的时候,被子从一边展开,形成底下仍然叠住的直筒结构,如果太冷再放个热水袋,然后人往被窝里一钻,睡觉。总之不管醒来怎么把被子踹开,睡前的被子一定是维持这种折叠过的“睡袋”模式的,所以才叫做“被窝”嘛。
我开始还以为这是所有北方的做法。然而和F打电话聊天提起这个,他竟然表现过一副没听说过的样子。难道这种叠法更东北化一点吗?
这种小小的细节,原来从来没有想过,但是仔细思考下去还是觉得颇为好玩的。我个人觉得,这种“被窝”的叠法一定是有广泛度的,不然为什么要接上“钻”这个动词,“钻被窝”呢?如果不是因为开口小、不能打乱被子本来叠成的温暖结界,又何必用上“钻”这个字呢?
总之,这样想着被窝的事情,我盖上了套好了新被套的厚被子。虽然是化纤的材质,但意外地软糯亲肤,连被子也变得分外温暖起来。我沉沉地一觉睡到了早上八点,可喜可贺,可喜可贺。
RSS Fe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