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看到一篇讲写作技巧的,里面提到一句话印象很深:“副词是通向地狱之路”。这种说法不错,简洁、明快、有力是一种好的风格。不过我个人总对美国文学的那种风格感到疏离,一看用来举例的作家是海明威就下意识地搁置了。其实讨论到风格问题,可以讲的东西就太多了。我比较心仪的风格,一种是有古典式的素美,一种是普鲁斯特式的繁复。前者是简明有力,史家格调。后者我认为甚至可以超脱叙事,单独语言的力量就足以让人陶醉——虽然Gérard Genette一本Discours du récit都在讲述普鲁斯特的叙事艺术。不过这两种风格都难学,极其容易画虎不成反类犬。但是这两种风格对于小说的文体是不是最好——恐怕还有疑义。
其实风格上理解也不同。那日和M姑娘谈及文笔华丽,M姑娘直接以大气雄浑古典意象作为华丽,而我一谈起华丽就直接进入"月明华屋,画桥碧阴"那一派绮丽、纤秾中去了。可能是因为在我心中的古典一派,还不是西方的希腊罗马,仍然是论语左传的质朴厚重,到了庄子孟子才有华丽雄浑之感。
当然,文学方面怎么分析辨析,用同学的话说,“还不都是集部的事儿”。那日来家两人谈到这里,真是拍桌笑了半天——尽管我们当初都是集部里摘出三五卷之后在半分田里挖白薯的人呐。
最后,近日读书:
缥缈录卡在第四卷了。家园开头便感到有历史小说的架势,不敢快读,这文竟然能在起点连载我感到了惊讶。普鲁斯特传一卷有趣,书亦不厚。川端还没拆。还有两本加西亚·马尔克斯。在家的时候可以抄点书,先从金刚经抄起。我得赶紧看点儿法语了,再下去都忘了。
其实我本来想吐槽我追更新很难全情投入的